2月29日,重庆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举行,记者从会上了解到,《长江保护法》实施以来,我市大力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,2023年,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连续7年保持ⅱ类,74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100%、创“十四五”以来最佳水平。
重庆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现场。 罗希睿/摄
据介绍,2019年,重庆市渝北区(含两江新区)作为全国仅有的2个试点城市之一,在全国率先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工作。随后,我市迅速将排查范围延伸至长江、乌江、嘉陵江干流。2022年,我市按照国家要求印发《重庆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方案》,全域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。我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如下:
聚焦责任 强化担当汇聚合力
我市将“深化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”纳入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。市政府印发市级工作方案,市生态环境局成立工作专班,按月召开调度会、培训会,为各区县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提供“点对点、一对一”技术帮扶;市农业农村委推动完成30亩以上的养殖池塘专项治理;市住房城乡建委扎实开展主城排水系统溢流整治;全市38个区县(自治县)和两江新区、重庆高新区、万盛经开区全部印发区县级工作方案。基本形成党委领导、政府主导、企业主体共同参与的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格局。
完善机制 保障排查整治实效
制定出台《重庆市入河排污口排查、监测及溯源技术规范(试行)》《重庆市入河排污口整治指导技术标准(试行)》《重庆市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规则(试行)》等标准规范,指导区县全面排查摸清各级各类排污口的分布及数量、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、排污单位基本情况,进一步明确各类排口整治要求及销号要求,确保排污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。印发《关于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》《重庆市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权限划分方案》等,进一步明确后期监测、监督执法、设置审批等管理要求。
锚定目标 大力推进排查整治
截至2023年,全市已排查621条河流9550个入河排污口,市级审核确定8387个,完成溯源5151个。其中,长江、乌江、嘉陵江干流4012个入河排污口已经生态环境部核定,排查、监测、溯源全面完成,整治完成3744个,整治率93%,其中3225个已完成整治验收销号,超过国家规定的2023年完成70%的整治要求。
通过入河排污口分类施策、系统整治,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“老大难”问题。大沙溪、清水溪等一批雨污混排口通过清污分流改造,入江水质由原来的劣v类提升至v类、ⅳ类;溉澜溪、盘溪河等一批沟渠类排口通过“排口整治 环境修复”,实现“水清岸绿”整体蜕变,周边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提升。
强化监管 借力智慧强化监管
系统聚焦入河排污口管理中的难点痛点堵点,推动入河排污口管理体系重构,全面提升智慧化监管水平。闭环管理方面。按照“一件事思维”细化拆解核心业务,建立入河排污口“源—网—口—断面”的排污通道—水质响应关联关系,构建“感知—治理—评价”多跨场景,实现入河排污口全链条闭环管理。
数据整合方面。针对水环境治理数据碎片化、烟囱化等问题,融合水利、规划自然资源、市场监管等多部门数据,开发并上线运行重庆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app,集成高精度卫星影像图、水系分布图、河道名录、国控断面位置关系图、水功能区矢量图、重要河流遥感正射影像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库等,实现部分数据自动导入、自动填报,推动入河排污口水质超标精准溯源、精准管控。市区联动方面。针对水环境管理力量分散,存在多部门指挥、多渠道下达任务等问题,坚持纵向贯通市、区县、乡镇三级责任体系,重塑入河排污口管理流程,压紧压实责任单位,有效提升入河排污口监管效率。
接下来,我市将全面推进美丽重庆建设,推进落实相关工作体系,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攻坚行动,推进“污水零直排区”建设,推动三峡库区城镇污水溢流问题整改,继续拧紧入河排污“阀门”,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。